沈如煙冷哼一聲:“既然入了我陳家的門,就要守我陳家的規(guī)矩,今日這丫鬟代你受過,你若真可憐她,就該知道往后怎么做!”
此時,管家去請王大夫已經(jīng)回來,進門先到沈如煙身邊回稟:“太夫人,王大夫來了?!?/p>
沈如煙掃了一眼屋內(nèi),這才大手一揮:“行了行了,都下去吧?!?/p>
屋內(nèi)的人逐漸退出去,被掌嘴的丫鬟已經(jīng)意識模糊,被幾個下人粗魯?shù)靥Я顺鋈?,袁玉英擔心便想跟過去看看,不料被沈如煙叫住。
“你就留在這吧,好生照料鴻宇。”
“玉英知道了?!痹裼⒋鸬馈?/p>
這時屋內(nèi)走進來一個人,一身黑色長袍馬褂,外襯絲綢裹面,其上繡著仙鶴紋飾,邊角上用金線勾勒,在穿衣上極為講究。他手里提了個藥箱,身后還跟著幾名小廝,看起來不像是尋常的江湖郎中。
王太醫(yī)全名王善喜,是宮中在太醫(yī)院任職的太醫(yī),只是彼時太醫(yī)院內(nèi)斗嚴重,他在宮中沒有倚靠,處處受人排擠,陳家給朝廷供應藥材,知曉了這位王太醫(yī)的處境,便不動聲色地將人拉攏了過來。
“王太醫(yī)。”沈如煙主動笑著打了個招呼。
“大奶奶。”王善喜也笑著回應道。
沈如煙的貼身丫鬟蓮碧伺候茶水,他擺擺手說:“不必了,救人要緊。”
說完他直接坐到床邊的板凳上,搭脈看診,動作十分自然流暢,似是常來給陳鴻宇看病的樣子。
“王太醫(yī),鴻宇的???”沈如煙摩擦著手里的珠串,面色如常,言語間的急迫卻透露了她此時緊張的心情,袁玉英在一邊低眉順眼的聽著,心想也只有這一刻,陳家的這位老人才會露出柔軟脆弱的一面。
王太醫(yī)把完脈,看了沈如煙一眼,沈如煙曉得他的意思,摒退了屋內(nèi)服侍的丫鬟下人,只留袁玉英一人。王善喜這才打開藥箱,從中取出一套梅花針,對準陳鴻宇的穴位刺了下去。梅花針指的是針灸的一種,由五根或七根針結成叢針,彈刺皮膚經(jīng)絡穴位,達到祛除病癥的效果。
只是道光皇帝曾下旨言明:“針刺火灸,究非奉君之所宜”,悍然下令禁止太醫(yī)院用針灸治病。后來1840年鴉片戰(zhàn)爭爆發(fā)后,帝國主義入侵中國,加上統(tǒng)治者極力歧視和消滅中醫(yī),針灸更加受到了摧殘。王善喜此時用針灸療法為陳鴻宇治病可謂是冒了大風險。
施針刺穴是一件頗為謹慎又耗時的療法,沈如煙這些年打理陳家,心力耗損十分嚴重,眼下便有些累了。王善喜也看得出來,出言相勸:“太夫人去休息吧,大少爺只是飲酒受風引發(fā)了舊疾,施針過后休息調養(yǎng)一番便可,您先歇息吧,不必在這熬著了?!?/p>
沈如煙點點頭,袁玉英連忙過來攙扶著她:“祖母,我送您去休息吧?!?/p>
“不用了?!鄙蛉鐭熣Z氣稍緩:“你留在這照顧鴻宇吧?!?/p>
那天夜里袁玉英在一旁伺候著,到后半夜時,王善喜收針,示意她不必相送,便帶著藥童離開了。而袁玉英一個人在房間里看著仍在昏迷中的陳鴻宇,眼睛不敢合一下,她看著黑暗中東邊的天空一點點亮起來,最后房間外傳來幾聲響亮的雞鳴,她低下頭流了一滴眼淚,她的大婚之夜就這樣過去了。
到了早飯時,袁玉英仍舊在房間內(nèi)給陳鴻宇打水擦臉,有丫頭過來請安:“少夫人,大奶奶教您去用早膳,這邊交給我吧。”
袁玉英本想推辭,但想到這是她嫁到陳家的第一頓早膳,還是不要缺席為好。她把手里的毛巾遞給丫鬟:“行,那這就交給你了。”
袁玉英趕到膳房時,房間并沒有多少人,只有沈如煙、陳連英還有幾個伺候的下人。
“祖母。”袁玉英規(guī)規(guī)矩矩地請安。
“不必多禮,坐下吧?!?/p>
下人把板凳抽出,又給袁玉英準備好吃食,她自小被教育食不言寢不語,在陳家更是小心翼翼,只是低著頭安安靜靜地吃飯。
“曾祖母,你怎么又把她叫來了,我不想和這個女人一起吃飯!”
叫嚷的正是之前在拜堂時跳出來咒罵袁玉英的男孩,他是陳鴻宇與前妻留下的孩子,名為陳景琦,是長房一脈的獨苗,頗受沈如煙疼愛。
“景琦,坐下吃飯!”沈如煙安撫跳到她身邊的陳景琦:“日后她就是你母親,不得無禮?!?/p>
“我娘姓沈不姓袁,我就是不要和她一起吃飯!”陳景琦哭喊道。
沈如煙冷了臉色:“胡鬧!”她擺了擺手,吩咐下人把陳景琦帶了出去。
房間內(nèi)只剩她和袁玉英兩人吃飯,袁玉英沉默片刻,咽下心頭的苦澀,慢慢說道:“祖母,景琦尚小,以后自然會懂您的苦心?!?/p>
沈如煙看著她笑了笑,別有深意地問道:“我的苦心,你可看得明白?”
袁玉英被那雙眼看得心驚,慌忙回應道:“祖母放心,我定會待景琦如同親子一般?!?/p>
“袁家出來的丫頭,我自是放心的?!鄙蛉鐭煗M意地笑了笑,重音落在袁家兩個字上,繼而慈眉善目地對袁玉英說:“昨個的事情,委屈你了?!?/p>
“祖母千萬別這么說,都是玉英應該做的?!?/p>
這時管家陳立進來走到沈如煙耳邊,小聲說了幾句,沈如煙變了臉色,也不管袁玉英,直接起身離開了。
1904年9月7日(陰歷七月初八),英國強迫西藏簽署《拉薩條約》。大致內(nèi)容就是,除亞東外,增開江孜、噶大克為商埠,許英國分別派員監(jiān)管商務;賠款250萬盧比,分75年繳清,賠款未繳清前,英軍占領春丕;自中國與哲孟雄(今錫金)邊界至拉薩的防御工事一律拆除;除經(jīng)英國事先同意外,西藏土地不得讓賣、租典與任何外國;西藏一切事務不準任何外國干涉;任何外國不準派員入藏;西藏的鐵路、道路、電線、礦產(chǎn)或其他權利不得讓與任何外國或其臣民;西藏各項進款,或貨物或現(xiàn)金不許抵押或讓與任何外國或其臣民。